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22-05-20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34号提案的答复
张丹参委员:
您提出的“以‘科产联动’的方式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平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收到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厅局组织协调,分解落实办理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加强调度,抓好建议落实。建议提到的问题,已基本得到了落实。
一、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壮大发展新动能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建设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加快建设科技强省,2021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冀办〔2021〕18号)。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启动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强化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打造全链条培育体系。加强科技金融支撑,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活动。鼓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质齐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技术转让和开发税收优惠、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制造业企业按 100% 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力度。
为加快提升全省科技创新水平,加快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2021〕28号)。“十四五”期间,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由省科技厅具体负责,全面推行研发投入激励政策。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安排,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河北强的通道,2021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2021-2025 年)》(冀办〔2021〕28号)。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为导向,增强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高水平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完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掰化。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抓好苗圃、雏鹰、科技小巨人和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分类分级培育。搭建科技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以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主体,加快构建全省科技型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目前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自2013年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九届,2022年迎来了第十届,累计组织参赛项目2万余项、授予获奖企业1164家,搭建的服务创新创业平台,有力推动了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省产业向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方向转型升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2022年1月11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为主线,推动科技、金融、财税等政策加大落实力度,从优化资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创造应用场景、夯实创新创业基础条件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安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幅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02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这相当于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规模资金支持,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为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我省科技企业,尤其是天使期、早中期科技企业发展。2021年10月,省科技厅印发了《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资规〔2021〕1号),由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河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并形成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对科技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天使期、早中期科技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该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或增资子基金,由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同时针对投资于河北省内科技企业,尤其是投资天使期、早中期的子基金,科技引导基金可将部分收益向该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出资人让利。目前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基数为12.85亿元,累计设立29支子基金,支持企业150余项次。
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型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作用。省科技厅于2020年12月印发了《河北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冀科资规〔2020〕2号),鼓励银行向科技企业包括有效期内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合作银行向科技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形成的损失补助80%,最高不超过银行当年对该类贷款总量的4%。对银行当年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比上年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截至目前,我省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1.47亿元,省科技厅已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分行、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等6家银行签订了《金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战略合作协议》和《河北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促进合作银行开发更多适合科技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多信贷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向实体经济转化产业化。
另外,作为省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省科技厅一方面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民营企业与国内资本市场的沟通桥梁。另一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以上市培育、专业培训、推广展示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寻求资源资本的对接。
(三)积极探索“科产联动”的建设方式
对于委员提出的建议,经过认真研究,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积极探索通过“科产联动”的方式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平台,做好项目对接、研究对接、校企对接,为企业与高校建立沟通渠道,帮助企业寻找科技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同时培养高校创新团队。建立以“满足企业需求,培养高校人才,联合科技合作”为目的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校企联合,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充分利用高等学校教育资源,满足企业对科研成果的要求,促进成果转化、落地。
二、鼓励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
(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建成以来积极吸纳以企业为主,包含高校、科研院所在内的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开放共享,截至目前入网原值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已达6200余台(套),入网仪器管理单位490余家,其中企业占比超过65%,成为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主力军”。积极鼓励各地市建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吸纳省市资源建设了市级共享平台,共享工作走在全国市级前列。通过省市共建,整合校企资源,初步构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体系。
(二)完善鼓励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落实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后补助政策,对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突出的单位给予了后补助奖励和创新券政策,有效激励了仪器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国有或私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三)优化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服务水平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吸纳提案意见建议,加大力度整合、推动企业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纳入开放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增加仪器设备入网数量,提升开放共享服务质量,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科技资源需要。
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近年来,我省高校坚持致力于服务社会,积极与企业建立长期科技合作关系,开展了广泛的产学研合作,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并结合自身学科性质和专业特长,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省教育厅积极引导高校广泛联合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在服务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组建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了高校与外部创新力量进行长效合作的运行机制,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通过几年来的建设,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达到51家,目前已经在学术创新、社会贡献、经济效益、人才培养、智库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效。
对于委员提出的建议,经过认真研究,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持续引导校地共建协同创新平台,为企业“量身定制”设计研发项目,研发团队全程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帮助企业突破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建立“以产定研、以需定研、以研促产”的“三定向”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开展协同创新,不断提升支撑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