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平台 时间:2022-03-31
石栾财字[2019]36号
栾城区关于全面落实减税降费
政策工作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政革的重要举措。栾城区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部署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坚持普惠性和结构性相结合,切实体现减税降费力度,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让群众真金白银得实惠。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政策迅速有效落地
成立栾城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财政局局长、区税务局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分别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协调本单位减税降费工作的开展。
制定出台了《栾城区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石栾政函〔2019〕32号),对栾城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行了详细部署。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全区减税降费工作执行情况,准确反映我区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栾城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石家庄市栾城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统计分析制度》、《石家庄市栾城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调研督导制度》等三项制度。
三、实行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区税务局已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截止6月底,减税1764万元。
(二)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区税务局已按政策于2019年4月1日执行。截止6月底,减税3938万元。
(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此为省级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区税务局已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截止6月底,减税471万元。
(四)认真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根据《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在全省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16%执行,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而且这次调整属于长期性、普惠性的制度安排。区社保局、税务局已于2019年5月1日执行。截止6月底,减费767万元。
(五)继续清理政府基金和收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负其责认真落实。
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效果及影响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效果:2019年上半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减少税费9263万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税6361万元,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税133万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2002万元,2019年新出台的减费政策减费767万元。
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不利影响:财政收入减少,区域财政运行风险加大。
有利影响:一是促进创新创业,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激发了大众创新创业的热情,增强了稳就业预期。二是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经济转型提供新动能。减税降费让利于实体经济,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造了条件。三是扩大居民消费,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个税起征点提高及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增加了居民收入,增值税税率下调使得商品单价下降,有利于扩大国内消费促进市场繁荣。
五、应对措施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
1、加大资金调入力度,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坚持依法治税管费,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努力应收尽收;统筹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促进我区产业加快发展,打造新的增长极。
2、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机遇和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3、清理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置换盘活长期低效运转、机构改革后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回资金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缓解财政筹资压力。
(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1、硬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特别是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2、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要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加大压减2019年一般性支出力度,将省出来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等。
3、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巩固和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分析。财政部门强化对财政收入、重点支出和库款规模的监控,密切关注减税降费对我区财政运行的影响,将项目资金安排较多、执行中申请追加支出较多的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对其重点支出进行即时监控,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末对5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支出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预期目标偏差情况、会计核算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强化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制度预案,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保障财政平衡运行。
2019年7月1日